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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高光漆工艺流程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12-13 点击量:0

1、UV高光漆应避光封存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处,绝对禁止阳光直射,储存期为六个月(30℃以下),超期后经检验合格可继续使用。

2、UV高光漆对皮肤有轻微刺激性,个别人有过敏反应,使用时应强制排风并尽量避免接触皮肤,若不慎溅到皮肤上,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若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

3、不可直视UV灯。

4、UV高光漆使用前请用300—400目滤网过滤。

5、涂装环境应绝对无尘,否则会引起涂膜表面砂粒或麻点。

6、压缩空气必须不含油和水。

7、单组分热塑性丙烯酸面漆须经过试验不被UV清漆严重溶蚀方可使用。

8、清洁:用洁净无毛的软布擦净工件的油污、汗迹,用过滤、干燥的空气吹净工件上细小灰尘(或用静电除尘)。

9、喷涂:使用前先用400目滤布过滤,喷涂压力控制在0.4~0.5Mpa,涂料粘度控制在10~20s/25℃。

10、流平:喷涂后必须保证3min以上的红外流平,温度在40℃左右。流平时间过短或温度过低,容易使表面产生气泡、针眼、失光、发雾等,对于单组分面漆罩光,流平时间不宜超过4min,否则,可能会腐蚀面漆。

11、固化:UV高光漆设计固化速度为4m/min(灯距150mm),对于具体工作,可根据需要,调整传输链速度、紫外灯功率或灯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