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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6家慈善组织获民政部公募资格证书

发布时间:2016-09-07 点击量:0

名士达慈善联盟了解到,在9月1日慈善法正式施行后,9月2日,民政部向首批认定的16家慈善组织颁发了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这16家慈善组织为:

首批16家慈善组织获民政部公募资格证书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和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这是为贯彻落实慈善法以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民政部依照自愿申请、依法审核、公开透明原则确认的。

《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专门印制,同时,新颁发的基金会等法人登记证书上,在显要位置明确标注了“慈善组织”字样。

首批16家慈善组织获民政部公募资格证书

民政部表示,《慈善法》是中国第一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不仅对于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且对于中国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民政部日前发布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的相关条件。

依照《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按照规定的区域和方式开展募捐活动。慈善组织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财产保值、增值,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慈善组织对募集的财产,应当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慈善组织的认定制度规范化,有利于慈善领域里的良性竞争,更多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争取公募资质,平等地参与竞争,更好地配置慈善资源。